
曾有朋友告訴我: 某某仲介告訴我, 有一間房子很不錯, 權狀坪數 40坪, 含一車位, 總價只要1100萬... 而這地方實價登錄要1200萬...
我問: 車位有另外計價嗎?
朋友說: 40坪是權狀坪數, 權狀內沒登載車位...車位應包含在權狀內了
看起來似乎便宜,但真的是這個樣子嗎?
<多數人對權狀判讀是霧煞煞>
目前的房屋(土地)權狀登載項目繁多, 若初次接觸不動產買賣或投資, 對權狀的判讀一定是諸多疑問,
房屋權狀有多不友善呢?
1.面積計算不是我們慣用的 「坪」而是「平方公尺」。
2.總面積是指室內面積, 不包含陽台, 花台, 露台, 等「附屬建物」及公設的「共用部分」面積。
3.「共用部分」即「公共設施」, 又分大公及小公,有的時候車位又以「共用部分」顯示, 不會另外登載。
這也間接造成許多房仲業者或售屋者與購屋者之間的認知糾紛…
<以下就是權狀判讀要訣> 可以的話, 請拿出你的「房屋權狀」或謄本來對照
基本概念: 平方公尺 X 0.3025= 坪。
<要訣一>「室內面積」即總面積
<要訣二>「附屬建物」通常為花台,露台, 陽台等…(若非實際可使用的範圍,面積不宜比例過高)。
<要訣三>權利範圍 : 若僅一人所有即為「全部***1分之1***」。
<要訣四>坐落地號=土地權狀地號。
<要訣五>共用部分=公設, 通常公設比不宜過高。但所謂合理的公設比並沒有一定的標準,一般建議如下:
合理公設比建議
